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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杨海 夏文娟 记者 郭一鹏)驾车途中,妻子突然胃疼,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丈夫便主动“代驾”。如今,除了丈夫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外,同车的妻子也要被罚。
前不久凌晨1时许,南京高速一大队交警在沪宁高速马群公安检查执勤时,发现驾车人樊某为无证驾驶。樊某之前在老家的驾校报名学驾驶,后来一直没时间就没去参加考试。“有急事回老家,本来是老婆开的车,途中她胃疼,我就代开了一段。”樊某说。
在汤山公安检查站,汤山中队交警也查获了类似的一起无证驾驶。当时,开车的女子万某十分困乏,便由还在驾校学习、尚未取得驾照的男子韩某“代驾”,结果途中被查获。
对于这两起无证驾驶,交警都对车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樊某和韩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樊某的妻子及万某在明知同车人员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把车交给他们驾驶,也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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