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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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标志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耕地、林地、草地到海域,所有国土上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完成了联网。
也标志着原本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政事堂看到新闻后,真的非常感动,因为这意味着中国的税收机制也将逐步从增量转向存量,由效率有限的“增值税”为主,逐步增加更为公平的“资产税”。
这可不仅仅是房地产税那么简单,纵观中国历史,这种跨时代的改革,会带来跨时代的影响。
唐朝中期推出的“两税法”,便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税改的里程碑,从唐中期之前主要征收的“人丁税”,逐步转向唐中期之后主要征收的“土地税”。
正如唐朝“两税法”出台后,千年世卿世禄的门阀士族落幕,凭借着对土地精耕细作的地主阶级们“你方唱罢我方登场”。
随着本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完成,中国也将逐步向“自然资源税”的征收靠拢,向占据着资源的既得利益集团征税。
在税收机制的调节下,让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调配资源,旧集团承担不起巨额的税负压力,便只能将生产资料交给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新势力手中,让新兴势力如野火燎原般茁壮成长。
而且,纵观历史,随着税收体制的变化,不仅会缔造强大的中央政府,我们的监管重心也会出现变化。
唐朝之前,主要征收“人丁税”的中央政府,侧重点在于清查豪强的隐匿人口,抑制土地兼并以防止垄断。
唐朝之后,主要征收“土地税”的中央政府,侧重点改变为对隐匿土地进行清丈,保护私有产权以推动竞争。
因此,无论是即将上线的金税4期,试运行的数字人民币,还是新一届政府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本质上,都是在配合不动产统一登记,通过对生产资料的确权,推动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激发中国民众的劳动生产热情。
而这种大刀阔斧对旧势力的改革,从来都不会容易,要不然也不会苦等10年,等到70年代集团集体落幕的2023年。
但是,好饭不怕晚。
纵观历史,从唐德宗的“两税法”,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宋高宗的“经界法”,到明太祖的“鱼鳞图册”,张居正的“开方法”,乃至雍正的“摊丁入亩”,这些对存量的资源清查与改革,都遭遇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巨大阻力。
但历史也告诉了我们,每一次对存量税收的改革,每一次清查了隐匿的自然资源,过程虽然很艰难,但每一次的成功,都会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持续的动力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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