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
弥渡县人民法院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和延伸司法触角同向发力,以“家少”案件审理为切入,瞄准执法办案和家庭教育契合点,在全州法院率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在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和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上迈出新路子。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3月,弥渡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室被授予弥渡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一、夯实基础建阵地
将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阵地建设纳入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一并谋划、一并实施;注重以文传法、以文化诉、以文润心,建成了“圆桌式”家少法庭、“家和”调解室、温馨的心理辅导室,三室职能互补衔接,共同搭建起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阵地,帮助家事纠纷当事人释放压力、减少对抗,直面矛盾、理性解纷,同时也能极大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和抵触心理,正视自己的错误,让家少审判传递关爱、更有“温度”。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成立以来,弥渡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树牢调解优先和全程调解理念,加大家事纠纷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弥渡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案件398件,结案370件,调撤结案278件,调撤率为75.14%。
二、健全机制促联动
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关工委、检察院、司法局、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等8家共建单位力量,成立了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多职能于一体的“弥法润心·守护成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聘请了15名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司法实践等专业知识的家庭教育指导员。同步在两个派出法庭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构建起了主体多元、辐射全县,职能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集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
向家庭教育指导员颁发聘书
弥渡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
印发《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共建单位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制度对“申请提出”、“派单”“会商”“一案一册”等工作流程进行细化,确保工作室规范实质运行。推行“一站、一信、一令、一疏、一建议”“五个一”举措。工作室成立以来,共邀请家庭指导员参与案件调解、开展心理疏导和回访帮教5件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发放家庭责任告知书20余份。
三、因案施策求实效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延伸,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对家庭监护不力、监管责任缺失的“甩手家长”责令其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工作室与共建单位、家庭教育指导员对未成年人同住亲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同时,对再犯风险较高的未成年人,通过个案分析、风险评估、心理疏导、跟踪回访,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员介入,帮助未成年人矫正人生坐标。
▲工作室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
四、强化宣传聚共识
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暨“行走的法治课”专项行动,组建“弥川天平法治宣讲团”,坚持专项普法与日常普法有机结合,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
积极与学校开展“法治副校长”“义务普法宣传员”互聘活动。大力推行“订单式”普法,精心制作宣讲主题课件和宣传手册,精准派员开展法治宣传。截至目前,通过学校“点单”“评单”,法院“派单”、宣讲团“接单”方式,已先后派员深入7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覆盖学生近3000余人。
弥渡法院将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聚焦民生、主动作为,强化联动、积极履责,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建好工作室、绘就“同心圆”,让“小阵地”发挥“大作为”,切实推动良好家风建设,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共筑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贡献法院力量。
案 例 剖 析
未成年人李某某,一起聚众斗殴案被告人。因无意间得知自己系弃婴而被收养的情况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患过抑郁症,最终辍学外出务工。在务工期间,因与他人发生争吵,双方邀约同伴与对方斗殴。斗殴中,李某某冲动之下持刀将对方人员捅伤。案件处理过程中,在了解到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经历后,案件承办人及时向家庭教育指导室提出申请,将案件审理与家庭教育指导同步推进。
▲对涉案未成年人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员适时介入,对李某某养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在日常生活中多关注李某某思想动态,加强沟通交流。同时,对李某某进行思想疏导及回访帮教,让其打开心结、放下包袱,积极面对生活。现李某某在县内务工,思想稳定。
来源:弥渡县人民法院
编辑:苏巧
责编:李婧
终审:苏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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