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随着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人选择了返回家乡自建房子,一方面是因为即便贷款买房的利息不断下降,首付门槛也已经降低到两成,但是每月高昂的还贷压力也迫使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面对现实,只能选择回村建房。另一方面,相比城市的寸土寸金,农村宅基地对村民是免费分发的,住房成本也更低。
而随着选择返乡自建房的人越来越多,农村宅基地规模不断压缩,以及商品房市场又进入调整周期,需要更多需求群体消化库存,种种原因之下,这两年,国家对农民返乡自建房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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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去年底,农业农村部就制定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除了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的用地范围、在申请审批方面有较为严格以外,还做了以下要求: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需要新建自建房的,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出租宅基地或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房东和租客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租赁合同,而且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合同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出的部分为无效。
3、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互换,但是不能借出租的名义买卖宅基地等
除此之外,进入2023年以后,全国不少地区也对自建房的审批及监管力度提高了要求,比如有些省份已经设置了“保证金”制度,要求居民自建房之前需要先缴纳7万-12万不等的保证金,合格以后才能退钱。有些地区还要求竣工验收,甚至不少地区对自建房楼层高度、面积等都有诸多要求。
由此可见,如今自建房想要像过去那样一个“招呼”就能多建几层、多增加点面积已经不可能了,如今不仅仅拿地越来越严格,对自建房审批、建设、出租等方面也都越来越规范了。
除此之外,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正式颁布,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对已有的农村自建房进行了严查。而基于宅基地建房管控越来越严格,行内人士以为,接下来,将有三类自建房会面临被清理:
第一类,老旧危房
老旧危房最大的问题就是极可能对居住者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过去,我国对老旧危房的处理方式最常见的就是拆了重建,但是判断老房子是否达到了危房标准,并不由个人来决定,而是由专业的机构经过鉴定后来确定。
据说目前,有一些农村地区的老房子已经建设了多年,如果继续居住,可能会对人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考虑到老年人的退休收入本就不高,所居住的老旧危房又极其不安全,所以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不少农村地区就会给予村民一定的补贴或是帮助拆建。
第二类,违规建造或加盖的房子
进入2023年以后,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正式颁布,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工作也将陆陆续续展开,对于那些违规增加宅基地面积,甚至在耕地扩建房子,或是跑到无人认领的宅基地上盖房的行为,今年还将进行严查,同时,对于已经建立的不合规自建房,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处,这类房子将来肯定会被要求拆除。
第三类,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的住宅
今年,国家再次明确了:将审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要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这也就意味着,确权登记颁证以后,地随房走,农民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既可以出租,也可以搞农家乐,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经营活动等。如此,既保证了农民的财产权益,又有利于盘活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还保障了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
但是,对于不具备商业性质的自建房,比如有些村民私开棋牌室等,对于这种不合规的做法,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处,不仅会被勒令永久性停止经营,而且还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所以,在农村自建房使用规范这事上,大家还是要慎重,千万别因一时利益而擅自改变房屋性质,导致造成更大损失,最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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